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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464302/2021-00001
生成日期: 2021-09-22
公开日期: 2021-09-22
发布机构: 吴中区商务局
文件编号: 2021092201
内容概述:
关于2020年度支持企业线上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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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府办〔201534)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苏府〔202048)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度支持企业线上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企业线上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际线上展览会,根据出口业务实际成交和撮合业绩,对企业入驻数字展览平台的费用给予不高于50%的补助。鼓励企业利用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等数字化手段开拓国际市场。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吴中区进行登记注册;

(二)同一项目当年未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

(三)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四)未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专项资金;

(五)符合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每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一)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与平台方签订的入驻平台协议;

(三)企业的展位截图和常年线上营销展示页面截图;

(四)入驻展览平台实际发生的服务费合法凭证,包括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企业必须直接通过本企业银行账户支付项目费用,凡是现金、个人、关联公司支付的项目费用不予支持;

(五)企业参加数字平台上的国际线上展览会,经过该平台撮合,有实际出口成交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线上展览会线上订单截屏、出口合同复印件、货物实际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出口货款银行收款水单等,相关材料须有对应关系);

(六)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组织

(一)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申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每个申报项目单独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项目实施期间为2020429日至20201231日。

(二)项目申报企业(单位)于929日前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商务局外经贸科。联系人:谢炽阳,联系电话:65256225,联系邮箱:wmk65256225@163.com

五、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规〔20175号)的规定,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承诺书须签名、盖章,不得漏项,否则不予受理申报。

附件

附件1: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附件2: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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