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195072/2020-00084 |
生成日期: | 2020-12-31 |
公开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机构: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
文件编号: | 吴政人﹝2020﹞24号 |
内容概述: |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委、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
经研究决定:
任命沈亚民同志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兼任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徐宏同志为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免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周敏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
任命刘玉鹏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夏培明同志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区行政中心管委会主任;
任命周宗信同志为区财政局东山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沈泽锋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李燕同志为苏州市吴中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任命潘秀芬同志为苏州太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免去王正明同志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金雪明同志区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顾彩琴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王惠明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张健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钟解文同志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区行政中心管委会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陆建洪同志区财政局东山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陆凌啸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甪直分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马文元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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