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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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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195072/2023-00025
生成日期: 2026-09-30
公开日期: 2026-09-30
发布机构: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无
时  效: 有效
分  类: 其他; 综合政务; 政府机构; 其他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浏览量:

单位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按照区政府要求,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报送发布的公文,负责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调查研究。

(四)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其他部门,以及兄弟地区发送区政府的公文。研究区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区、街道)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区、街道)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负责全国、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政协交区政府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政务信息。收集编写信息,准确反映动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

(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政策指导、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区各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一)接待来我区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办外国有关人员来访事宜。承担我区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联系和交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国际会议的申报工作。承办我区对外交往事务,归口管理我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和其他单位结好与交往事宜。指导我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

(十二)统筹安排并承办区领导同志的考察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事项,承担我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证照申办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负责我区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承担申报、接待和管理外国记者来访事宜。

(十三)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我区的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我区外国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务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我区社会组织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协调指导我区境外机构、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区涉外应急事务处理。代管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负责海外侨务工作。

(十四)管理区政府驻外联络机构。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7个,即:综合一股(调研股)、综合二股(区政府总值班室)、综合三股、综合四股、秘书股(行政股、老干部股)、外事股、督查督办股(政府信息公开股)。

主要负责人

薛华

单位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288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办公电话

0512-6525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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