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储备,经研究,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决定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60名。本次选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间获得国(境)外学历,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且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境外学历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毕业时间为准。
定向生和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取得研究生学历,且各学段应取得相应学位。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报考006-014,088-102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①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②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③获校级一等及以上学金;④获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⑤“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⑥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毕业生。
5.持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样张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4年6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9.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的均视作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起至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止。每天报名确认时段为09:00—17:00。
2.网上报名程序:报名者登陆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www.wxedu.net/zpbm,按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和资料上传。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确认申报后,自行上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表彰情况需填写完整,并提供证书备查(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成绩单,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3.资格初审:由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可于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4.陈述申辩及异议处理:
(1)陈述申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12:00止。
(2)对初审异议的处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15:00止。
报名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吴中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7081181、65280959。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选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通过“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www.wxedu.net/)发布有关信息。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001-087岗位采用“笔试+适岗能力评价+面试”的考核方式,088-102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
进入笔试人员,初定于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期间(开放时段为当天09:00—22:00),登陆招聘管理平台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12月17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笔试地点在苏州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001-087岗位的笔试和适岗能力评价
001-087岗位的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理念、文化素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基本能力等。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合格的考生进入适岗能力评价环节。笔试成绩与进入适岗能力评价人员信息,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阅。
选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适岗能力评价,同分者组织加评。根据适岗能力评价从高到低排名,按选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的岗位,按实际符合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信息,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阅。
(二)088-102岗位的笔试
088-102岗位的笔试重点考察拟任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信息,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阅。
(三)所有岗位的资格复审和面试
所有岗位的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其中,001-087岗位按适岗能力评价排名,088-102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和面试地点为苏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资格复审的第二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001-087岗位
001-087岗位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成绩相同的,以适岗能力评价排名前者为先。
(二)088-102岗位
088-102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吴中教育热线”网站,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拟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356583、67081181、65280959。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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