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保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流行,保障公众健康,我委于10月对辖区内部分集中空调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共对辖区内40家使用集中空调的宾馆及商场(店)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集中空调类型、冷却塔类型及位置是否合理、制冷剂类型、供暖方式、新风口位置是否规范、是否有风机盘管、风机盘管用风来源、卫生档案是否完整、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规范进行检测等方面的工作。
检查发现多数单位集中空调情况良好,设施设备卫生良好;新风来源及风口设置规范;能定期对空气处理机组、风管等开展清洗消毒及卫生检测;但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集中空调未定期检测、未建立空气传播疾病应急预案、卫生管理档案不完整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委执法人员当场给予指导,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持续跟踪复查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本次检查随机对19家单位进行监督检测,检测项目为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一溶血性链球菌、嗜肺军团菌、PM10,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其中16家全部合格,其余3家单位存在不合格项目,已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我委将持续加强辖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切实筑牢公共场所空气卫生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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