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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设吴中区古村落、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及依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15:27:00  来源:吴中区文体旅游局浏览量:

续设吴中区古村落、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决策事项(以下简称“本决策”)已经吴中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决策结果公告如下:

一、决策依据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吴政办〔2019〕120号)等文件要求,决策承办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履行了决策动议、目录管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

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此次公众意见的来源主要包括:意见征求座谈会、现场问卷调查、意见征询。公众就本决策内容给予了完善建议,我局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纳合理意见,对决策内容做了进一步完善。

三、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

决策论证阶段,专家论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

1.本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较好的社会效益,支持本决策的制定和实施。

2.建议结合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吴中区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奖励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措辞内容。

3.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完善本决策后续法定程序。

四、决策结果

2023年3月4日,吴中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了本决策,原则同意《管理办法》,并提出了要坚持保护第一、要引导社会参与、要加强活化利用的工作要求。此外,由于古村落具有公共属性,建议将古村落相关内容从《管理办法》中剔除,下一步,古村落的规划、保护、建设由规划建设部门负责。

五、咨询电话

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12—66350712。

特此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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