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推进突出问题整治和重大民生实事工作的部署,持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切实解决旅游行业存在的导游乱象、强制消费,排查公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权力寻租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6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旅游市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以严格监管、精准执法、信用约束、投诉快处为抓手,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文旅行业服务质量与治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
1.旅游虚假宣传问题。整治旅行社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服务内容、虚假承诺行程安排,对景点等级、住宿标准、餐饮规格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隐瞒购物安排与自费项目、误导游客的行为。
2.以购养游与强制消费问题。严厉打击导游以威胁、恐吓、甩团、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游客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导游勾连旅游购物场所,以“人头费”“返点”“提成”等名义收取回扣,变相强制游客消费的行为;严厉打击购物店价格欺诈、虚高定价、假冒伪劣、与旅行社、导游利益勾连等行为。
3.层层转包与违规转拼团问题。严厉整治旅行社擅自转团、拼团、层层转包、委托无资质机构或个人收客,不征得游客书面同意擅自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甩团弃团,委派无证人员带团等行为。
4.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问题。全面推广使用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严查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合同条款不规范、未明确行程安排、购物环节、收费标准等问题和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增减景点与购物点、缩短游览时间等行为。
5.无证经营及违规经营问题。严厉查处户外俱乐部、保健品经营企业等非旅游经营主体,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查处线上旅游企业、平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规发布旅游产品、招揽游客的行为;清理无执业资质人员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违规承揽导游业务、承接旅游服务的乱象,规范线上旅游经营秩序。
6.文旅领域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公职人员权力寻租,逐利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任性处罚企业,或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在与旅行社、导游等服务对象来往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等行为。
三、工作抓手
1.强化在线旅游平台全链条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压实在线旅游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资质核验、产品审核、信息公示、投诉处理等管理义务。全面清查线上经营主体资质备案情况,整治无资质开展线上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建立线上常态化监测机制,对旅游产品动态巡查,严厉整治虚假违法旅游产品广告,及时清理夸大宣传、虚假承诺、价格欺诈等违规广告内容。规范平台收客、拼团、转委托行为,严禁为无证经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提供流量与渠道支持。
2.深化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八城市旅游市场执法协作机制”。优化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小组,由区旅委办牵头,区文体旅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吴中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抽调执法骨干,联合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针对在线旅游平台跨区域线路、异地投诉、跨区域违法线索开展联动处置。发现宣讲授课、强迫售卖产品和诱导高消费等导游乱象、强制消费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建立台账,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违法违纪的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3.全面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管理。完善建立旅行社信用档案,优化旅行社信用评价体系,将经营资质、合同履约、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整改情况等纳入评价指标。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高信用主体降低检查频次,对失信主体提高抽查比例、纳入重点监管。公开信用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及时高效办理群众投诉举报。畅通12345等投诉渠道,完善接诉即办、快速核查、限时办结、回访反馈闭环机制。对强制消费、甩团、欺诈等紧急投诉优先处置,对涉嫌违法情况的快速固定证据、现场调解、依法查处。建立健全旅行社投诉量动态监测机制,对投诉量排名靠前的旅行社定期开展约谈提醒。
5.健全联合惩戒与长效机制。完善和健全旅游市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实施限制经营、行业禁入、信用公示、联合约束。对涉嫌诈骗、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完善导游执业管理,探索搭建导游服务线上平台。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与排查摸底阶段(2月—3月)
制定细化行动方案,召开部署会议,全面排查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2.集中整治与执法攻坚阶段(4月—8月)
聚焦重点问题、重点主体、重点线路与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执法、集中办案;严查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同步推进在线旅游平台网络巡查、投诉举报等线索处置。
3.巩固提升与建章立制阶段(9月—12月)
开展整治成效“回头看”,查漏补缺、严防反弹;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监管机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监管格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纪委、办公室、旅游科、法制科、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为组员。建立定期汇报、重点线索挂牌督办、问题突出地区重点督导制度,机制化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2.坚持领导带头。局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定期研究推动问题梳理、案件督办;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定期召集专班会议,汇总分析检查、立案、清理、移交情况;科室、单位负责人沉到一线,狠抓落实。
3.突出具体推动。采取清单工作法,动态梳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紧盯具体人、具体事,在抓好每一个投诉、每一个案件中不断规范秩序、优化生态。
4.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整治举措与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依法维权,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5.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把成熟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构建常态化监管、精准化执法、信用化约束、社会化监督的长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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