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和《吴中区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吴财监﹝2021﹞2号)、《苏州市吴中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吴政发﹝2017﹞112号)、《吴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吴财规﹝2020﹞5号)、《关于促进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吴政规字[2019]6号)、《吴中区知识产权企业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型金融产品管理办法(试行)》(吴政规字〔2020〕1号)等的规定,我局决定对2020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财政监督检查,全面、真实掌握吴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和政策执行。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2020年度下达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来源、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及制度落实情况,必要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延伸检查。重点检查:
(一)是否按规定提出专项资金年度使用方向、扶持重点、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及绩效;
(二)是否按申报程序发布申报指南,组织、受理项目申报,做好项目审核、公示等工作,资金拨付流程是否合规;
(三)是否按规定进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四)是否按照文件规定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奖补对象;
(五)拨付流程是否规范,拨付凭证是否齐全;
(六)有无挤占、截留、滞留和挪用奖补资金现象。
(七)是否按规定拨付“东吴知识贷”出资款项,是否按规定流程执行代偿。
三、检查单位
本次检查单位为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及获得2020年度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金的相关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财政分局。
四、检查组成员
现场检查由吴中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管理科和农业和企业财务科组成检查组,检查组组长陈岚,检查组成员包括杨骋。
陈 岚(执法证号:JSZF05010343)
杨 骋(执法证号:JSZF05010950)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迎春路171号,邮编:215128,联系电话:0512-65284097。
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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