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5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毛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吴中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4年度吴中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化“1+9”综合改革,推动“四个一号”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财政运行保持平稳,支出管理日趋完善。稳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强化收入形势研判,全力以赴稳住收入盘子,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58亿元(含独墅湖东区2.44亿元),促进全区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发展态势向上向好。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实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严格控制购买第三方服务范围,建立购买第三方服务事项6部门联审机制。
——高效服务经济发展,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依托工业经济、商务、服务业、创业投资等高质量产业政策,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继续强化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2024年吴中区用于民生改善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172.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84.26%。
——有序推进债务化解,做好债务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化债方案,年底吴中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30.38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全力控降综合融资成本,建立高成本清单式管理机制,完成年度成本压降的目标任务;强化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推进平台公司数量压降,稳步缓释债务风险。
——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持续深化审计整改。2024年,审计部门立足主责主业,强化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落实“1+7”工作清单制度,建立区、镇两级问题清单和问题库,累计发出整改督促函17份,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一、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14亿元,支出204.65亿元,按财政体制结算的全区可用财力226.27亿元,总支出211.5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4.40亿元,支出170.85亿元,按财政体制结算的可用财力295.81亿元,总支出283.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6亿元,支出0.0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98亿元,支出10.86亿元。重点审计了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1.部分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2024年区财政收到省级下达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318万元,未在规定的30天分解下达,实际分解下达时间为142天;区财政有3项代编预算支出项目,未按规定在当年6月30日前分解下达。
2.预算划分不够清晰。2个项目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同时安排资金,审计指出后,2025年已整改到位。
3.部分项目追加预算执行率低。2024年3个单位的3个项目追加预算162.70万元,执行率低于50%。
(二)财政资源统筹不够到位。
1.个别项目资金使用统筹不到位。2022年,区财政收到太湖流域水环境重点项目工程(第二批)资金,截至2024年末仍有结余4600万元,已结转超2年,未收回统筹使用。
2.部分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到位。截至2024年末,共有5337.77万元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理盘活。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对专户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收回资金5337.77万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不够完善。
1.个别上级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有20万元滞留,审计指出后,已拨付到位。
2.房改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实行专户存储。房改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与上级返还的公积金增值收益、历年滚存结余混存。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级65家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2024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数据分析,重点延伸审计了15家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一是15个单位的19个项目预算2917.18万元,执行率低于50%。二是2个单位的3个专项资金预算5200万元,未公开分配情况。三是3个单位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价不够真实客观,与再评价评分差异大。
(二)政府采购管理有待加强。一是2个单位的3份政府采购合同未公示;4个单位的30份政府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公示。二是4个单位未按规定公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公车管理和公务支出有待规范。一是2个单位的2辆公车,未在区公务用车管理系统上完整登记出行和加油信息;二是1个单位个别公务机票未进行政府采购;三是1个单位个别会议未在定点场所召开。
三、区镇财政运行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和2024年度审计计划,对度假区、金庭镇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区镇财政财务管理、资产资源配置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一是度假区连续4年在预算编制时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审计指出后,度假区财政部门补提2024年预备费540万元。二是度假区2021年至2023年有16个项目追加预算1919.77万元,执行率低于50%;金庭镇2021年2个项目追加预算118.61万元,当年未支出。三是金庭镇部分预算安排未考虑上年执行情况,2021年、2022年连续2年执行率低于20%。
(二)收支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度假区财政收入不够完整,非税收入1828.01万元未及时缴库,土地基金专户存款利息3286.99万元未确认财政收入。审计指出后已整改。二是度假区114.61万元的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支出。审计指出后,已支出66.20万元,剩余均由财政收回。三是金庭镇5.93万元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超范围使用。
(三)采购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度假区个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二是度假区部分项目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775.89万元。三是度假区、金庭镇存在部分服务采购三方比价审核不严的情况。
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吴中区涉企奖补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2022年至2024年科技经费、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主管单位按照政策要求组织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效服务产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31日过期,未及时更新。二是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精准,连续2年预算调减比例超过50%;2022年未公开分配和使用情况。三是科技经费2022年预算绩效评价数据不精准,绩效再评价工作不够到位。四是部分专项资金项目过程管理不规范。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个别类型对专家打分审核不严,导致部分项目得分出现偏差;个别申领企业提供不实材料获取专项资金补助,涉及金额3万元。科技经费个别类型评审流程不严谨,专家对未达基本条件的项目赋分予以通过;个别类型评审标准不明确,专家对未全部完成合同约定指标的项目予以通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个别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未及时上报审批,且未见主管部门对项目管理的资料。
(二)吴中区林业保护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林业资金征收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吴中林业部门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公益林和湿地管护。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程序不够合规。国有林场勘界后未按照要求进行社会公示及核发不动产证书。二是林业资金使用不够规范。吴中林场使用专项资金支付单位基本支出,涉及金额70.53万元。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到位。吴中林场2024年生态公益林管护服务项目招标设置不合理评分条件,涉及金额230万元;区林业局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未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未上报市林业部门审核备案或批复。
(三)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省以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逐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建设,发挥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区镇财政未收回连续2年未用完的省级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23.80万元。审计指出后,已支出208.80万元。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吴中区公办学校工程建设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2024年度审计计划,对2020年至2023年财政投资的21个公办学校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教育局及有关单位在完善协调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学校公共工程建设速度与质量明显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推进和执行不够到位,1个项目因建设方案调整导致进度滞后。二是投资控制管理不够规范。3个项目投资超立项金额10%以上,未按规定履行调整手续;2个项目将部分物业管理费、保安服务费纳入建设成本,涉及金额117.48万元。三是招投标和采购执行不够严格。2个项目的部分合同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762.23万元;3个项目将部分设计合同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3个项目的4个合同直接发包给无资质单位实施,涉及金额56.95万元;2个项目的部分合同通过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进行招标,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四是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1个项目残值拍卖款45.63万元未及时收回,审计指出后,已全额收回。
(二)吴中大道东段暨南湖路快速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根据2024年度审计计划,对吴中大道东段暨南湖路快速路工程项目的管理情况、资金使用以及项目完成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基本合规,有效地保障了项目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履行建设程序不够到位。开工日期早于用地手续审批日和施工图设计审批日。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勘察服务采购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315.20万元;保安服务、项目建设管理委托服务、跟踪审计服务3个采购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567.20万元。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根据区属国有企业轮审计划,结合国裕集团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国裕集团聚焦“资产经营、物业管理、人才服务”三大主业,持续提升国企竞争优势。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安全风险管控有待加强。105处资产未入账,建筑面积约98589.90平方米。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3个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三是工程管理不到位。部分工程已竣工未送审,6个已审定项目超付工程款未及时收回,审计指出后,已收回2笔工程款707.31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分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使用效益不高。3个单位的5处房产长期闲置,涉及面积1816.34平方米。二是资产基础管理较为薄弱。3个单位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1个单位接受捐赠的1套教学设备已安装但未计入固定资产;1个单位自建的1处人防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155.56万元。三是资产使用处置不够规范。1个单位部分资产置换未见集体决策,部分资产报废后未按规定进行公开处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和2024年度审计计划,对度假区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审计了度假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度假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镇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低于规划指标。二是已完成美丽(幸福)河湖验收的个别河道水质恶化。三是个别重点项目存在进度脱幅。四是个别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涉及金额23.80万元。
七、上年度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7月末,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中,尚余1个问题仍在推进中。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质效。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完善结余结转指标收回使用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的整合和统筹使用,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闭环监管。
(二)进一步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有效保障重点领域。强化林业资金、涉企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聚焦产业体系打造,科学论证、严格管理,充分发挥各类专项资金的正向引导作用。增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办学校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提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能。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促进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强化资产核算入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压紧压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系统功能。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提升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作出审计处理,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整改责任,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推动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持续督促整改,年底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持续聚焦财政财务收支主责主业,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吴中新实践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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