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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罗建明 |
提案编号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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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及加强长效管理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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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
自2020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政府制定相关制度,加大投入,构建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闭环体系,通过宣传培训监督,在实施初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居民养成好习惯,分类采集运输比较规范,应该说起到了垃圾分类应有的社会效益。近一年来走访了几个小区,普遍感觉到该项工作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提升。主要体现在: 1大多居民仅仅将垃圾分为餐厨和其他两种,对可回收及有害垃圾的分类不重视。 2少数居民未将餐厨垃圾分拣,直接与其他垃圾一起扔在“其他垃圾桶”内,很少有人监督制止及处罚。 3部分运输车辆图省事,将分拣好的垃圾混装,损伤群众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4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多部门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对违法行为缺少有效监督、纠正、处罚。 鉴于以上情况的出现,建议政府应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进。具体如下: 1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民众持续养成好习惯,避免被误解为一阵风的政绩行为。 2加强监督检查,对于经教育不能改正的予以处罚,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人员紧张可借助社会资源招募志愿者成为监督员、指导员,并规范管理。 3规范环卫车辆的作业管理,杜绝先分后混现象,避免引起民众误解;同时应文明作业,减少对作业场地的污染,改善民众的邻避效应。 4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同时应落实牵头部门的主体责任,形成PDCA持续改进的闭环思维和良性循环提升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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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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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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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您好!您的“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及加强长效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吴中区自上而下进一步全面推进区域垃圾分类工作,工作机制不断成熟,处置能力日趋完善,全民意识逐步提升,但推进过程中还存在过时投放现象、宣传力度仍需加强等问题,我区目前正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旨在加强垃圾分类长期质效管理,切实提升全区垃圾分类水平。 一、开展全面摸排,源头提档升级 2025年,全面梳理现有清洁屋运行维护情况,对简易设施、便民服务设施不够完善、破损较为严重等不满足现有投放需求的清洁屋(亭)实施升级改造,提升投放便利性。加强居民小区源头投放管理,合理调整清洁屋开放时间,完善源头投放便民措施,提升市民垃圾分类获得感、满意度。 二、践行分类施策,提升分类品质 针对“过时投放”问题,苏州市垃圾分类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过时投放”治理的通知》(苏分办〔2022〕13号),要求各地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点聚焦,精准发力,全面压实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垃圾分类投放人的主体责任,提升垃圾分类质效。鼓励各板块因地制宜设置“过时投放点”、优化原有投放时段、强化配套收运管理并进一步加强执法宣教,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率和满意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宣传覆盖面 不断加强“三定一督”小区督导员管理,下发督导员管理文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培训管理机制,切实起到督导员的“督导”作用。积极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保持垃圾分类宣传热度不退、氛围不淡。深入推进“三类场所”等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推动居民分类习惯养成为核心,加强“一对一、面对面”宣传,全面开展入户宣传引导行动,全年入户宣传率达100%;巩固发展“小蜜蜂”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引导更多市民、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 四、加强执法力度,增强守法氛围 完善镇(区、街道)专业执法队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板块、非重点板块的执法案件纳入考核内容,强化形成垃圾分类氛围。鼓励各板块通过智能化捕捉识别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居民在小区非投放时间段的行为监管,突破过时投放执法取证难、人员定位难等执法瓶颈,进一步探索AI、大数据技术在过时投放治理、互动评价、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应用。发挥电视电台等媒体观察及曝光栏目作用,积极研究执法取证方式。对各板块的执法过程加强指导,总结典型案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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