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者 | 徐永俊、戚苏靖 | 提案编号 | 100 | |
| 标题 | 关于优化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建议 | |||
| 提案内容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物业管理是社区基层治理不可缺少的一环,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随着近二十年的岁月变迁,城市高楼林立,道路车水马龙,街区灯火辉煌,郭巷从一个仅3万多人的小乡镇蝶变成近30万人的大街道,可以说是苏州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典型缩影。当前,以商品房、安置房为主的新型社区大量建成,辖区内来自五湖四海的新市民诉求多元、利益多样,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新形势、新考验。 一是社区物业与业主之间收费问题存在矛盾。部分业主质疑物业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在物业费、停车费、小区共同财产分配等方面存疑。同时存在业主因认为物业不作为、服务水平低拒交物业费现象,物业单位经济权益受损,从而降低自身服务水平,陷入恶性循环。 二是物业管理模式不够完善,服务的时效性与服务水平低。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三方职责”不清晰。物业管理方式传统,在处理某些边界不清晰的问题时互相推诿、执行不力,面对特殊问题无法积极变通;在社区公共事业服务中的责任边界不清,服务效率低,导致遇事解决速度慢。 三是物业在社区安全保障的推进与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中仍存在缺失。对于因租房问题产生的人流管理不够有效,应对危急情况时反应迟钝。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全面,无法满足社区居民在精神文化、体育运动、养老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且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物业存在资金有限、能力有限的问题。 在现有基层管理服务力量捉襟见肘的前提下,如何有效回应群众对补齐物业管理短板的关切,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破解“小马拉大车”困局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城市治理“绣花功夫”的内在要求。针对以上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党建引领,优化治理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的工作覆盖,以“红色纽带”整合社区物业服务力量,激发社区红色细胞,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水平。二是调整物业内部结构,物业治理责任与目标,强化人员培训。减少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等态度类问题。提升物业工作条件待遇,吸纳选拔更多人才,加强对物业工作人员的培训。三是厘清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三方职责,严把业委会准入、业委会监督、公共收益监管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四大关口”,实现物业管理工作由单一的行业管理,向“综合治理、共同治理、社会治理”的“红色物业”转变。四是科技赋能,打造智慧物业。通过引入科技手段支持,创新数字化的服务模式,为业主提供更便利的服务,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转型发展,实现物业管理的智能化发展。 二、建章立制,明确工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针对物业费收费标准、物业监督管理等制定相关文件。一是推动物业收费制度、公共收入支出账单透明公开,增加渠道让居民了解收费依据、提出合理收费建议。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物业服务管理的监督管理及相关投诉机制,以人为本,守护业主的各项合法权益。三是针对部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行为,也要建立健全相关政策,物业根据政策使用法律手段保障物业企业的合法经济权利,以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投入社区建设。 三、明确职责,强化考核机制。一是建议区住建局进一步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服务效果等方面给予物业管理考核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物业企业绩效奖金、征信系统挂钩。二是建议进一步明晰物业管理职责,围绕违法建设、文明城市、垃圾分类等现有物业管理短板弱项,形成权责清晰、运行有序的物业服务管理体系。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型小区的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的环境质量。建立物业管理联席机制,加强物业管理与区级各部门联系,围绕小区公共设施建设、安全保障、应急管理、文化娱乐等多方面,整合多方力量,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协商共事联席会议机制,做到共商共治,共建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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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单位 | 主办 | 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协办 | ||||
| 答复内容 |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监督。随着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物业管理服务力量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越来越明显。2017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行了顶层设计。其中,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是补齐社区治理短板的重要措施之一。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呈现出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 我们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结合实际工作,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党建引领推动物业管理与社会治理全面融合。坚持物业服务各项工作以党建为引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党组织。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形成党委领导、行业指导、基层主抓、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的“红色物业”服务机制,落实“管行业必须抓党建”要求,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融入基层治理,鼓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主动融入社区网格开展服务管理,对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组织居民有序参与监督,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将“红色物业”与“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以网格化的长效机制推进“红色物业”服务机制,完善社区党建、业主自治、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社会治理模式。 以开展“红色管家”特色党建工作为抓手,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引领推动物业服务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助力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物业管理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落实物业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街道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推进执法权进一步下放,目前已基本全部下放至各镇(街道),突出辖区执法、项目执法,以“一张清单监管,一个主体全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衔接互动机制建设,协调推进物业服务项目延伸社区考评,做到“物业项目向街道备案,项目经理向社区报到”。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互动机制,促进物业管理水平和社区治理能力的同步提升。以木渎镇玉景花园动迁安置小区为例,通过“党建+物管”模式,建立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有效对接诉求,实现“居民服务零距离、矛盾化解零积存、依法治理零偏差”。 三、持续增强物业管理向社区生活服务拓展力度。提升物业管理社会化水平,构建全龄宜居住区格局。创新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331专项整治、违法建设治理等工作。在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的同时,我们紧扣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测评标准要求,开展住宅小区文明创建全面摸排工作,将物业服务项目打造成文明城市创建发力点。关注居民需求,打造全龄宜居住区,根据《全市物业行业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实施意见》和“社区+物业+养老”行动计划等,打造 “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强化针对性、个性化的增值服务,增加社会服务供给,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四、持续推行物业规范化考核全覆盖。如您在提案中所言,为进一步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针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方面,我们继续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考评全区覆盖,针对第三方专家督查小区后的问题整改,我们要求各属地物业管理机构及时复查,落实查验证通报后属地整改监督责任,形成“查验”、“通报”、“整改”的闭环。通过考核评比工作的奖优惩劣,推进物业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加强考核结果运用,针对考评结果优良的项目,在后续相关企业创建示范物业服务项目中给予优先考虑和推荐。同时,完善以物业管理信用体系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环节的信用监管,明确相关主体的失信行为和惩戒机制,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加强政策宣传及物业服务人员相关培训工作。如您在提案中所言,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物业服务社会环境。通过媒体宣传、在小区设立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加深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了解,将物业管理的目的、意义,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全面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激发居民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从点滴小事做起,尽职尽责为业主做好服务,提高业主满意度。三是督促物业企业作好业主投诉接待与处理。认真分析业主的意见,虚心接受批评,积极解决问题,以积极的姿态正视业主的各种投诉,不断总结,把业主投诉当成最宝贵的资源,才可以及时发现管理与服务中的不足,尽可能地去改进服务,促进管理服务质量的不断创新与提高,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争取每个问题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 最后,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并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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