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6506059(吴中经开区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环评窗口)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明溪路18号
邮 编:215104
联系单位: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项目名称:苏州启发精密注塑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总部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太湖新城横泾街道天鹅荡路北侧、尧新路东侧
建设单位:苏州启发精密注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吴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车间设置为密闭负压,收集率为90%,分别经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有机废气去除率90%、氨去除率40%,尾气通过DA001、DA002#28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注塑工段不合格品粉碎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率以90%计,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去除率为98%,尾气和未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京杭运河,属于间接排放,不会对区域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负荷,污水处理厂尾水能稳定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16日在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公开,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主办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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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备案号:320506020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