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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生物分析研发服务扩建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30 11:07:40  来源:吴中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6506059(吴中经开区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环评窗口)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明溪路18号

邮    编:215104

联系单位: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项目名称: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生物分析研发服务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2288号B5-B6

建设单位: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B5四层的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送入楼顶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B6一层、二层的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送入楼顶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B6三层的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送入楼顶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B5二层、三层的生物废气经生物安全柜除菌过滤后无组织排放;细胞培养废气经培养箱自带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间接冷凝水、纯水制备弃水等同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实现零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2026年8月13日至8月14日在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业主主动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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