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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执法检查频次上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9 11:55:53  来源:吴中区太湖街道浏览量:

关于公布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执法检查频次上限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依照《关于做好吴中区涉企行政检查公示工作的通知》(吴府执监发〔2025〕5号)相关行政执法检查频次的工作要求,现将太湖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上限进行公告:

一、严格制定并实施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对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中涉及的企业,原则上年度内至少执法检查1次。对涉企专项行政检查应履行批准、备案、公布程序。

二、根据企业分类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执法频次符合相关要求。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要求执行,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2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4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8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12次。对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1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2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6次。

三、涉企行政执法计划检查的例外情形。针对移送转办、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产生的行政执法检查,依法进行执法调查取证,可不受上述执法检查频次上限的限制。遇到重要节假日、突发情况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展的督导巡查除外。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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