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文号:苏府复〔2023〕69号
一、调整范围
吴中出口加工区WZ-e-040-01、02基本控制单元,北至尹南路、西至尹山湖路、南至绕城高速、东至经五路。
二、调整内容
1、用地布局调整
将沈家湾路东侧一处工业用地调整为供电用地,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
2、控制指标调整
①将南申港路两侧共四处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0-5.0,建筑密度调整为40%-60%,建筑高度调整为≤80米,绿地率调整为5%-10%。
②将沈家湾路东侧一处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0-4.5,建筑密度调整为40%-60%,建筑高度调整为≤60米,绿地率调整为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