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征地告〔2024〕32号、吴征地告〔2024〕33号
吴征地告〔2024〕41号、吴征地告〔2024〕42号
吴征地告〔2024〕43号、吴征地告〔2024〕44号
拟征地事项稳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1)吴征地告〔2024〕32号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第十四、十八、二十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2.0078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1。
(2)吴征地告〔2024〕33号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第十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 0.0453 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2。
(3)吴征地告〔2024〕41号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府巷村农民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 0.0178 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3。
(4)吴征地告〔2024〕42号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农民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 0.0026 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4。
(5)吴征地告〔2024〕43号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农民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 0.0039 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5。
(6)吴征地告〔2024〕44号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农民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 0.0069 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6。
二、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 10天,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三、反馈渠道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事项利益相关者意见。项目周边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如对本事项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稳评责任单位或稳评实施单位反映。
(一)稳评责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键 联系电话:0512-66030372
(二)稳评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博雅达勘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大宁 联系电话:17798601683
邮箱:3675276161@qq.com
附图1
附图2
附图3
附图4
附图5
附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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