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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苏州市吴中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城市防洪及大江大河防汛责任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8 14:39:47  来源:吴中区水务局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江苏省防洪条例》相关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强化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责任,切实做好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现将我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城市防洪和境内太湖、吴淞江、京杭大运河等大江大河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请各级责任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 吴中区镇(街道)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附件2 吴中区镇(街道)防台风责任人名单

附件3 吴中区城市防洪镇(街道)防汛责任人名单

附件4 吴中区大江大河镇(街道)防汛责任人名单

苏州市吴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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