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和《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日前,我区开展了2026年度生态补偿资金(水源地村、湿地村、风景名胜区)拨付工作,现将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经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及区级有关部门对分配方案的审核,现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在吴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苏州市吴中区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主办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支持
备案:苏ICP备10060399号 网站标识码:3205060031
公安部备案号:320506020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