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预〔2017〕30号)和《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吴财预〔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吴中区2026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吴中区行政区域内,在2025年度已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1-8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1-8级)的残疾人就业的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至10月31日
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5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使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开展。网上申报网址:
https://abllwrz.jscl.gov.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用人单位如首次登录系统需要先注册账号后登录申报系统。
四、申报要求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1.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残疾人证(一级至二级)或者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一级至三级)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2. 用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不在有效期内的,不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
3.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在申报前需通过签订协议协商一致,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4. 劳务派遣机构需在中国残联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上提交注册和备案申请,备案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审核。
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通过联网认证,除劳动合同必须上传外,其他材料均通过联网匹配获取,能正常匹配获取到数据且无误的,用人单位无需另外上传资料;如无法匹配到数据,且单位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需要上传相应材料,进行人工审核。
五、注意事项
1.请用人单位(含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按时参加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申报工作,所安置的残疾人均需纳入申报范围,确保申报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2.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2026年10月31日前)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3.采取造假骗取优惠政策的,例如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等其它虚报、瞒报、拒报情况的,一律不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吴中区各镇(街道)残联咨询电话、申报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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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
联系电话 |
QQ群 |
各镇、街道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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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口 |
66210968 |
559441562 |
孙武路604号胥口镇政府一楼残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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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桥 |
66598371 |
564696881 |
长兴街118号长桥街道办事处财政楼102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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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湖 |
68582326 |
693156041(个人) |
东山大道3988号临湖镇政府一楼112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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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巷 |
65961812 |
487101468 |
郭新东路97号郭巷街道办事处305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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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 |
66367521 |
630666929 |
金山南路8号木渎政府社会事业办公室一楼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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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溪 |
66551747 |
991955408 |
吴山街西2号越溪街道办事处一楼115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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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 |
67077035 |
595536435 |
东吴南路81号城南街道办事处二楼213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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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 |
66276934 |
347723815 |
东园公路108号金庭镇政府一楼残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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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 |
66515309 |
798245741 |
香山街道办事处北塘路2号119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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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 |
66281157 |
637317786 |
洞庭路13号东山镇政府民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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甪直 |
66026663 |
568172360 |
鸣市路21号甪直镇政府107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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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福 |
66959025 |
450815506 |
宝泉路1号光福镇政府一楼民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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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泾 |
66299516 |
546101244 |
横泾街道朝阳路42号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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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 |
68360973 |
555629147 |
龙翔路777号太湖街道办事处111办公室 |
吴中区残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业务咨询电话:66505390
主办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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