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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19510/2022-00197
生成日期: 2022-09-21
公开日期: 2022-09-21
发布机构: 吴中区教育局
文件编号: 吴教发〔2022〕67号
内容概述:
关于上报2022年秋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幼儿人数的通知
浏览量:

各区(镇)社会事业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关于推进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吴政办〔2019〕92号)、《吴中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凡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执行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予以补助。为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人数统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执行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二、申报办法及上报要求

请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真实、准确填报“附件一”相关信息,幼儿园法人、填报人、会计签字后,“附件一”以电子稿(Excel)形式上报区教育局,邮箱地址:39014007@qq.com。

“附件二”先行上报属地镇(区、街道)文卫办公室,由文卫办审核后,请文卫办相关人员在“附件二”(一式三份)上签字、社会事业局盖章,于9月30日前将“附件二”一份寄送区教育局发财科,地址:吴中商务中心西楼1107室。

三、相关流程及要求

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社会事业局对上报信息负责。在填报相关信息时,要确保实事求是,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误报,上报的人数与属地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贴人数相一致。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秋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幼儿信息采集表

2.2022年秋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结算汇总表

吴教发〔2022〕67号关于上报2022年秋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幼儿人数的通知附件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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