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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19510/2022-00015
生成日期: 2022-01-24
公开日期: 2022-01-21
发布机构: 吴中区教育局
文件编号: 吴教发〔2022〕3号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员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学生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各相关初高中学校:

为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员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学生工作的通知》(苏党基组发〔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党员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学生——“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项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项目资金由中共苏州市委党员关爱基金会捐赠,面向全区初高中学校,用于奖励69名品学兼优或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他们建立自强不息的品质和精神。“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合计13.8万元。

二、项目组织实施

(一)申请对象

吴中区初中教育二年级、三年级和普通高中教育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符合《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标准,经所在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审办法

1.吴中区教育局按照苏教党工委〔2022〕1号文件精神分配“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名额,详见附件1。

2.各学校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在202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中,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道德风尚、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按要求组织申报并进行公示。“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工作。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学生申请、学校审核、组织公示等程序确定受资助对象。

2.各学校要对“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做好签收等必要的台账工作。

3.请各学校将申报学生的申请表(附件2)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及盖章纸质稿、发放签收表(附件4)的盖章复印件于2月18日前报吴中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各学校发放情况进行抽查。

四、其他

联系人:陈悦;联系电话:65259860。邮寄地址:吴中区越溪镇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幢1108室。附件3的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392243846@QQ.com。

附件:1.2021年度“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度“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3.2021年度“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发放情况汇总表

   4.2021年度“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发放签收表

吴教发〔2022〕3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员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学生工作的通知附件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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