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19510/2021-00009 |
生成日期: | 2021-01-15 |
公开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机构: | 吴中区教育局 |
文件编号: | 吴教成职〔2021〕1号 |
内容概述: |
各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规范管理,扎实推进社区教育的内涵发展和实践创新,积极服务和谐社会构建和新农村建设。现就做好2020年度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规范管理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全区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包括木渎、甪直、长桥等3所独立设编的社区教育中心)。
二、考评标准:
《吴中区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规范管理考评条例(修订)》(见附件),重点突出学校在基地建设、资源整合、实验项目开展、培训项目开发、各类创建、特色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三、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
1.2021年1月22日前,学校认真对照考评条例,做好自查工作,客观总结成绩,剖析问题,完成2020年度工作总结、2021年度工作计划、自评得分、《2020年吴中区各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规范管理绩效考核情况自报表》,报告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言之有物,突出重点,对自评“加分”项目要作专项说明,逐条列出。
2.区教育局成职教科根据《吴中区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规范管理考评条例(修订)》考评要求,完成对各学校的考评打分工作。
四、考评材料要求:
1.各学校将2020年度工作总结、2021年度工作计划、自评得分、《2020年吴中区各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规范管理绩效考核情况自报表》经盖章后,报区教育局成职教科;
2.各学校根据《吴中区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规范管理考评条例(修订)》中的各项考评指标做好资料归档。
附件:1.《吴中区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规范管理考评条例(修订)》
2.《2020年吴中区各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规范管理绩效考核情况自报表》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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