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19514/2024-00020 |
生成日期: | 2024-04-07 |
公开日期: | 2024-04-07 |
发布机构: | 吴中区司法局 |
文件编号: | 无 |
内容概述: |
近年来,吴中区司法局积极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持续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便捷度,促进全区法律援助服务提质增效。2021年至2023年,全区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8万余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315件,共计为5300余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5亿元。2023年办理援助案件1879件,今年截至3月底,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5件。
一是构筑多层次法律援助团队。先后组建了由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等名优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由刑事辩护专业律师组成的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以及由7名资深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团,常驻中心提供来电来访法律咨询、案件办理等服务。形成了普通民事、行政、仲裁案件由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刑辩团队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由名优律师团办理或指导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全时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满足残疾人、退役军人、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区司法局积极对接,依托区人社、民政、住建、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成立专业性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安排律师定期值班,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案件受理、法律援助宣传等服务。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覆盖提升工程,在14个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代办点,并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14个,发挥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援助站点的便民优势,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动态,面向农民工等群体开展法律服务。同时大力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建立涵盖网站、热线、微信群、公众号、“无人律所”等平台的线上服务网络,提供24小时全时空服务。
三是推行便捷化法律援助服务举措。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社会救助对象、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均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建立容缺机制,对于情况紧急但申请手续有瑕疵的案件,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交申请材料、补办相关手续。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通过电话、网络等,由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四是强化全流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制定法律援助操作指南,全面规范服务程序,强化案件承办过程中的时间节点、格式规范等。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根据案件承办人员庭审表现,以及对案件的熟知程度、举证情况、书面代理词质量等,形成旁听意见。实行法律援助满意度评价机制,通过征询受援人意见,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满意率。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邀请专家对已结案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估,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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