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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司法局赴吴中区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发布日期:2021-09-24 09:17:56  来源:吴中区应急管理局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效能。9月22日,苏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苏州市司法局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监管实地督察工作。吴中区司法局相关人员,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法制科室负责人及镇(街道、开发区)相关执法人员参加督察。

督察组一行首先来到AW(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听取了AW(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该公司的生产车间。督察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表示肯定,同时强调,作为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关心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随后,督察组在吴中区委党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汇报,了解各地执法现状,听取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同时各市(区)还开展了执法案卷交叉互查,督察组抽查了行政处罚案卷及查阅了相关电子台账。

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峰强调:一是提升执法精准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二是推进行刑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要求,与司法机关建立健全行刑衔接的有效机制,强化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多维执法监督模式体系,做好案卷检查、现场监督以及问题整改跟踪等工作,督促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细落实。四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邢东生强调:一是要继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要整合各级执法资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执法计划,畅通执法“最后一公里”。二是要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要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要充分用好执法监督约束。要用好“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全过程记录功能,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流程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要大力推进大案要案查处。要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开展事故企业“回头看”核查,督促事故企业隐患问题整改闭环,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拖延不决的企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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