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7]21号)文件精神,请相关企业对照文件要求,实事求是,认真组织材料,于8月20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一式五份,上报至吴中区农业局信息与产业化科。
吴中区农业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