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座谈会举行


时间:2007-9-3 9:09:21 来源:区农办 点击: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新农村建设,8月15日,我区召开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座谈会。区委书记金海龙、区委副书记、区长俞杏楠到会并对全区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孙卓主持,区政府副区长张建祥出席会议。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局、区农林局等4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度假区、开发区分管领导,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分管领导等参加了会议。
  金书记充分肯定了全区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四方面的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程度,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力度和发展思路。建设新农村,是我区“十一五”期间的一项重大工程,是吴中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保证,只有认识上高度重视,认识程度不断深化,才能转化为自觉的行动。为此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策配套,加大资金投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抓住重点,加大措施。新农村建设核心是富民,要把富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同时,各地要抓住重点,加大措施,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缺什么补什么,要在农村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上有所突破。每个镇(街道)都要有各自的示范样板,每个村都要形成自身的亮点,各地要根据各自的经济基础和区域位置确定新农村建设重点。
  三要做出特色,彰显魅力。新农村建设要彰显吴中魅力和特色,要充分利用我区丰富的山水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通过做出特色彰显吴中新农村建设独特的风景,做出吴中区新农村的亮点,并促进其他行业和产业的发展。要规划建设好一批具有吴中特色的新农村,引领全区新农村建设有序发展。
  四要不断学习,善于创新。新农村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已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必须要不断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才能创新开展工作。苏州大市范围有很多样板和示范,要多向外学习,取人之长。要注重合作经济体制上的创新,变小社为大社,由单一的合作社向合作联社方向发展。要根据我区农业的多样性特点,围绕农产品“六个一”工程,做出特色,做出品牌,占领市场。总之,要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更好地推动全区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俞区长对我区新农村建设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个强”的工作要求。
  一是强村富民。强村富民首先要发展农村经济。我区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652元,到2010年要达到13000元,农民增收的压力较大。因此,各镇(街道)要把做大集体经济平台和挖掘农民增收的潜力作为强村富民的关键举措,进一步做大做强集体经济,促进资产增值、资本增效,把农民组织起来,不断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努力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二是强基育人。强基就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这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因此,要利用党校阵地以及其他资源培训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培养“双带”型干部,提升农民整体素质,为建设新农村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强规重管。要强化规划,做到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要基本到位。要加强农村村庄、河道、公路主干道“三位一体”的保洁员队伍建设,构建农村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四是强稳保安。由于外来人口的增长和利益驱使,房东经济有从城区向农村转移的趋向,这是面临的新课题,因此必须要规范外来人员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研究对策,落实措施,确保一方平安,为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改善全区投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奠定扎实的基础。
  五是强扶共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关键是区镇,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区镇两级的领导和扶持。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扶持,加强服务,加强指导,围绕农村发展、农民受益做好工作。要按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在政策、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促进全区新农村建设跃上新的水平。
  孙书记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做到“三个一”:一要制定一个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二要召开一次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会;三要加快推进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区农办)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制作维护:吴中区信息中心
Email:admin@szwz.gov.cn
建议使用IE5.0以上版本、800*60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