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政策
  吴中出口加工区政策:江苏吴中出口加工区2005年6月3日经国家批准设立,2007年8月29日通过国家九部委的正式验收,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出口加工区享受“境内关外”的政策优惠,实行24小时工作制,货物从境内区外进出加工区视同进出口,海关按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2009年,吴县办事处整体搬迁至吴中出口加工区,实现了场站卡口管理、物流操作和监管机构等功能的“三合一”叠加。
  目前吴中出口加工区实行一系列税收、外汇管理等优惠政策:
  1、进口免税。区内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机器、设备、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入区退税。在中国境内的区外企业货物出口到区内可享受国家有关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从区外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合理数量的建筑材料等,按出口办理退税。
  3、进料保税。加工出口产品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及消耗性材料全额保税。
  4、出口免税。加工复出口的产品免税。出口加工区之间的进出货物免税,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产品、原辅料、机器设备等进出货物免税。
  5、免设台帐。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6、功能叠加。全面实现场站卡口管理、物流操作和监管机构等功能,维修、研发、检测的原材料都可以免税,并不交保证金,有利于入区企业降低成本,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