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 吴中欢迎您! 用户登录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img

苏州市吴中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站式服务中心

《苏州市创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15 09:43:00  来源: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浏览量:

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5日印发《苏州市创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均提出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省知识产权局于202112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知发〔2021140号),在全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为推进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我市启动了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项目创建申报工作。20225月,苏州市成功获批建设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高标准推进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立足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特制定《苏州市创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

二、出台过程及依据

在起草过程中,苏州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文件要求,认真分析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实际状况,广泛借鉴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成熟经验,邀请具有知识产权保护丰富经验的机构、律所代表和专家学者,立足苏州区位优势,交流研讨创建示范的着力点和创新举措,集思广益,同时向市相关部门、各县级市(区)政府开展了多轮意见征集,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在此基础上邀请国内知识产权领域知名专家,召开专家座谈会对方案进一步论证和优化,经充分吸收、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文分为四个章节,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章是指导思想,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苏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章是建设目标,主要力争通过三年建设,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居于全国大中城市领先行列,力争率先高标准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打造知识产权要素集聚新高地,建设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先行区、知识产权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知识产权保障国家安全试验区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第三章是建设任务,共十项。一是系统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苏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系统部署与实施。二是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加快《苏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出台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三是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形成市、县级市(区)、镇(街道)协调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体系。四是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质效。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的执法力度,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五是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力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机制。六是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两法衔接”。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合作,有效发挥行政和司法机关各自优势,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七是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行政执法、司法审判调解机制,打造高效便捷、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路径。八是打造一流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载体。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综合公共服务枢纽,建成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在各县级市(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分中心。九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升级计划,新增30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最具品牌价值的商标集群。十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布局,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强化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供给。

第四章是保障措施,主要就落实措施开展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展开,一是要加强组织保障,依托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平台,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将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筹管理。二是推进目标落实,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节点与任务标准,统筹协调加强督导。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管好、用好、用活财政基金。

四、特色亮点

《实施方案》既贯彻落实省关于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的工作要求,又结合苏州实际提出了部分较有苏州地域特色的实施建议,具体包括:

一是在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创新性地提出建设以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主体、向县级市(区)和镇(街道)延伸的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网络体系,推动形成部门整体联动、市县分层推进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二是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质效提升方面,建立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监测,加强我市优势先导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同时推进苏州自贸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协同保护力度。

三是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对严重、恶意侵害知识产权和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依法准确适用侵权损害赔偿规则,同时强调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品、种子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载体打造方面,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综合公共服务枢纽,建成“一窗通办”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平台、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等一批重点保护服务平台,提供涵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申请确权、交易运营、保护维权、政策咨询、人才培训的全链条服务。

五是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惠农战略,完善地理标志培育机制,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和特色产品。同时加强高影响力版权培育,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形成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版权作品。

政策文件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支持IPV6
备案:苏ICP备10060399号 网站标识码:3205060031 公安部备案号:320506020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