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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苏州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若干措施》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23 10:26:00  来源: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浏览量:

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做优做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中的助推作用,根据《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金融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金融监管局研究起草了《推进苏州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一、政策背景

《若干措施》的制定,是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优做强我市上市公司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把资本市场作为助力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重要支撑,构筑资本市场良性生态体系,更加精准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构筑发展新优势,在多轮专题座谈、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逐步深入研究、探索完善而形成的。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其他事项三个部分:

1、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我市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以企业主导、政府引导、风险可控为原则,引导上市公司遵循市场规则、加强垂直整合、优化治理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上市公司在产业链中的龙头地位。力争全市企业每年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超千亿,到2025年千亿市值上市公司5家以上,推进上市公司成为创新人才、先进技术、产业资本等高端要素的重要汇聚平台,在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产业创新集群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2、具体举措:围绕助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十点有针对性的重点措施。第一条培育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第二条:支持上市公司汇聚高端人才。条:支持上市公司提升创新能力。第四条:支持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第五条:支持上市公司加强品牌建设。第六条:支持上市公司开展产业并购。第七条:支持国有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第八条:增强资本市场“苏州集群”影响。第九条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第十条构建最优资本市场服务体系。

3、其他事项:《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政策所涉及资金按原渠道和财政体制要求落实。实施期间,本文件规定的政策与原有相关政策文件同类或者重复的,按本文件实施。施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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