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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195072/2020-00015
生成日期: 2020-02-24
公开日期: 2020-02-21
发布机构: 吴中区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内容概述: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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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5月15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职责,努力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2019年,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主要工作做法:

(一)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中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2019121号),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落实单位。坚持将业务培训作为提升能力、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措施,参加苏州市专项培训会议,组织区内培训工作,内容涉及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等。通过开展系列培训,增强了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业务水平,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全区共发布各类文件1029份。精心解读重大政策措施,共发布42份解读材料,涉及支持企业发展、农机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生态补偿等多个重点领域。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加强公开平台管理。

(三)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区统一使用“苏州市依申请公开信息化办理系统”,实现了全区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申请的信息互联互通,规范了全区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告知工作。区政府本级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

(四)不断加强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要载体作用,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统一”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发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10项指引,引导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优化网站结构布局,将全区部门、乡镇纳入集约化建设范围,统一设计网页,将其内容和服务整合迁移至门户网站。拓宽新媒体服务渠道,开设“政务微博微信”频道。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全区共梳理出160个政务新媒体,通过多轮集中清理整合,保留政务新媒体61个,关停99个,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达64.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59

46

2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3

-17

681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90

6979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29

293654

行政强制

162

116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3

10

1

4

4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1

1

1

1

18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5

2

3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0

1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1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9

2

1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2

5

1

2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6

1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7

2.重复申请

2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45

1

46

(七)总计

429

10

1

4

4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3

1

2

14

6

0

6

15

27

0

0

1

5

6

五、其他事项

2019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4件和政协提案168件,内容和办理结果全部按时对外公开。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部分地区和机关工作人员在认识和理解上还不够深入;政府机关自身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政务新媒体作用不够突出,传播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提高全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质量与效果。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深化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更好满足企业、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三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推动全区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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