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政办﹝2018﹞6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
经吴中区开展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工作部署,全面激活和释放吴中文化消费市场活力,提升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整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产发〔2016〕6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办产发〔2017〕2号)、《苏州市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府办〔2017〕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区第四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要求,以“根植吴文化、建设新吴中”为主题导向,以提高城乡居民整体文化消费水平为目标,在扩大文化消费供给、提升文化消费品质、丰富文化消费业态、健全文化消费保障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努力实现“强、优、新、高”总目标,即文化消费意识强、文化消费供给优、文化消费模式新、文化消费水平高,使文化消费成为拉动吴中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力争到2018年底,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文化消费支出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14.5%和13.5%以上,使文化消费成为拉动吴中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形成“五个一”成果:有一套促进文化消费的政策体系,有一个较为科学有效的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有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文化消费产品和服务品牌,有一份引导城乡居民进行文化消费的指南,有一套评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的机制。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文化惠民。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提升城乡居民在文化消费过程中的获得感。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政策引导,创新服务方式,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文化消费工作。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3.产业融合、效益提升。遵循经济规律和文化生产规律,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文化+”融合发展,提升文化产品质量和文化服务效能,实现文化消费效益的最大化。
4.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激发文化创造潜能,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创新思路、机制、手段和载体,培育形成更多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激发文化消费潜力。
二、总体安排
(一)实施时间
2018年1月~2018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根据《苏州市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吴中全区作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地区。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8年1月~2月)
组织召开全区推进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修订完善《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2018年3月)
召开全区工作动员部署会,下发《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推进实施(2018年4月~10月)
围绕“强、优、新、高”目标,按照全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展开工作。推动“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建设,初步形成健康、规范、有效的文化消费新格局,全区文化消费水平明显提升,并形成行之有效、可持续、可复制的促进文化消费新模式。
第四阶段:评估总结(2018年11月~12月)
采取自查方式对推进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推进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梳理、评估,形成成果,做好上级检查评估准备工作。
三、主要工作
聚焦文化消费产品、服务、载体、平台等核心要素,从创新文化消费供、需两端发力,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扩大文化消费供给
1.鼓励文艺精品创作。充分挖掘吴中丰富的山水文化、吴文化和历史文化资源,发挥优势,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发展特色文化,创作生产更多具有地方特色、富有艺术魅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和扶持奖励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通过“征集新创、整理改编、购买移植”等方式,着力打造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原创文艺精品。(责任单位:区文联、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各镇(区、街道))
2.推动文创产品开发。鼓励开发非遗、传统手工艺、工艺美术等深受不同消费人群喜爱的文创产品,打造地域品牌标志。增强传统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打造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文化产品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借助中国苏州创博会、吴中文创集市
吴中区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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