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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预征收土地通告 吴征地告〔2021〕168号
发布日期:2021-09-26 14:01:36  来源: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浏览量: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光福镇福利村范围内集体土地0.3733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可以依法征收的情形,拟用于工业用地。

二、征收范围

光福镇福利村范围内。(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三、拟征地公告期限及工作时序

(一)本公告公示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区政府根据调查结果和风险评估报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30日。必要时,将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并重新公告。

(四)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及时落实有关费用,并组织有关部门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房屋补偿安置协议。

四、其他说明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修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范围图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2021926

(此件公开发布,可放大、复印在预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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