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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中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24 13:33:08  来源:吴中区审计局浏览量:

——2020623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姚善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吴中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吴中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本级(含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吴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吴中区太湖围网拆除专项资金审计、吴中区20162018年太湖水环境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审计、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跟踪审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审计、科技专项经费审计。审计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突出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的审计监督,不断提升审计效能,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2019年,吴中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实力稳步提升。从审计情况看,2019年度吴中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各项任务。

——财政政策积极有效,经济活力持续增强。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措施高效落实,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全力抓好收支管理,努力实现收支平衡。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63亿元,比上年增收15.02亿元,增长9.35%,税比92.32%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坚持民生为重,2019年度吴中区民生支出121.59亿元,同比增长14.0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30%。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加大就业扶持力度,支持教育优质公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

——政策资金保障不断强化,三大攻坚战有序推进。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隐性债务化解计划,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实现风险等级降级;做好吴中对口帮扶资金保障,着力支持精准脱贫;统筹各级财政资金用于污染防治,落实乡镇板块水环境治理责任。

一、吴中区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决算草案表明,2019年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63亿元,支出153.3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99.19亿元,支出270.8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5亿元,支出0.2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8.32亿元,支出75.38亿元。

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有:

1.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区财政收到的2019年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有32991.61万元未在收到后30日内分解下达至相关单位,其中52项专项转移资金19877.02万元截至2019年末仍未下达。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够严格。一是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少上缴利润1898.03万元;二是2019年吴中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1万元,未按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3.绩效评价结果未能得到充分运用。2019年吴中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吴中高新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一般”,但2020年预算安排人才开发专项资金1313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151万元。

1.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2019年末,区财政收回500万元以上的项目10个,合计收回8421.91万元,其中4个项目的执行率低于50%;度假区4个项目15574.75万元,开发区2个项目3335万元,高新区19个项目610.39万元,执行率低于50%

2.个别项目追加预算不够精准。区本级2家单位追加经费未执行,涉及金额20.69万元;度假区1家单位追加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5万元,支付26.69万元,执行率59.31%

3.部分预算单位绩效自评价结果与财政委托第三方核实的结果差异较大,预算单位绩效自评价能力有待提高。

4.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3家单位购买资产或服务未进行政策采购,涉及金额118.78万元。

5.个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抽查黑臭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发现,4个项目涉及合同金额124.51万元,采取会办及会议纪要的方式直接发包,未按规定办理竞争性发包及备案手续,且会办及会议纪要时间晚于合同签订及工程开工日期,有的晚于工程竣工验收日期。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已完工投入使用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二是个别单位购买的设备已投入使用,未登记固定资产。

三、专题审计情况

(一)吴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区审计局对吴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截至2020331日,吴中区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合计3833.35万元,实际使用2193.34万元;吴中区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256.52万元,支出2253.12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44.54万件(其中已折价144.26万元),已经全部安排使用。

吴中区各级疫情防控资金的安排、使用和采购以及相关慈善单位对捐赠款物的分配、领用等流程均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纪律、财务制度的规定,为吴中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贡献,审计提出了个别单位资金拨付进度较慢,部分捐赠物资未及时入账的问题。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光福镇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捐赠资金拨付比例大幅度提高;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对未入账的物资已按要求进行了账务处理。

(二)吴中区太湖围网拆除专项资金审计

截至201911月,吴中区太湖围网拆除资金专户收到专项资金合计101919.03万元,支出专项资金合计101719.75万元,结余199.2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使用太湖围网拆除专项资金支付额外移交奖励。个别镇(街道)对20181213日之后完成移交的养殖使用权人,按20181213日之前完成移交标准(375/亩)的一半即188/亩进行了额外奖励,并在镇(街道)会议纪要上明确由镇(街道)公用经费承担,实际用太湖围网拆除日常工作经费支付,涉及2个镇(街道),合计62.32万元。

2.部分工作经费分配无依据。个别镇将收到的475.20万元工作经费中的446.53万元转拨至下属村、集体企业等,未提供相关经费分配依据,也未见会议记录等集体决策资料文件。

3.采购固定资产未统一管理。太湖围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对于采购用于太湖围网拆除工作的固定资产没有统一管理要求,横泾街道将购入的固定资产暂挂往来款。

(三)吴中区20162018年太湖水环境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审计

2016年至2018年,太湖水环境综合管理专项资金来源13005.49万元,各单位收到太湖水环境综合管理专项资金12695.05万元,使用11566.57万元,结余1128.4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组织管理不够完善,个别区域管护工作实施不到位。一是太湖水环境综合管理办公室领导岗位未能及时配备,在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方面易出现不足;二是东太湖临湖镇管辖区域芦苇、湿地水生植物密度过大,收割清理工作未能组织实施。

2.项目管理工作不细致。年初已下达太湖芦苇、湿地植物收割清理实施方案,但实际清理面积与实施方案中面积相差较大,未见实际管护面积测量资料。

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014年,生态环境局使用专项资金62.45万元购买了芦苇综合处理用设备,2018年,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固定资产具体搬移事项未进行集体讨论决策,设备直接被切割拆分,于金庭镇蒋东村露天存放,至201912月已超半年。

(四)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跟踪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区审计局对吴中区对口帮扶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工作组统筹指导的20182019年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2018年至2019年,铜仁市德江县共实施对口帮扶项目51个,收到对口帮扶资金9009.23万元(2019年度吴中区及乡镇结对财政援助资金1770万元和集体企业结对援助资金212.05万元未纳入本次审计范围),截至20191220日,共拨付项目实施单位8637.56万元,资金结存371.67万元(其中250.91万元为待付工程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德江县扶贫协作资金未设专账核算。德江县扶贫协作资金2018年进行了专账核算,但2019年未设专账核算。

2.个别工程未经审计付清工程款,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涉及合同价357.41万元。

3.项目实施内容与立项内容不符,且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项目立项内容中明确购买菌棒500万棒,至2019年底仅购买菌棒300万棒,少购买菌棒200万棒,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4.个别项目未按实施方案要求承诺还款抵押。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方须向村集体经济联社作出大于入股资金200%的房产或产业的抵押还款承诺。审计发现,实际资金使用方承诺书只明确:如到期未按时还清入股资金,村委会有权处理本合作社所有财产及私人财物,与实施方案不符。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区审计局对吴中区2017年至201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政策执行及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2017年初,吴中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期初结余163.79亿元,2017年至2019年,基金收入174.38亿元,基金支出99.77亿元,2019年末基金累计结余238.40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允许灵活就业人员以事后追补缴费增加缴费年限方式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加大基金未来支付压力。上述人员共补缴保险费698.94万元,已领取养老退休待遇5453.01万元。20194月,吴中区已停止执行补缴政策。

2.向已死亡的遗属发放定期救济费。截至2019年末,吴中区使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向2名已死亡的遗属发放定期救济费0.78万元。

(六)科技专项经费审计

2019年区财政预算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1689.01万元,比上年增加16.89%,区财政局及区科技局已全部拨付款项,主要用于全区科技企业奖励、培育、补助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至企业。2019年各镇(区、街道)收到科技专项资金5900.68万元,截止到20202月末,各镇(区、街道)已下拨到各企业的科技专项资金共计5547.46万元,尚有353.22万元科技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至企业。

2.科技专项资金补助较分散、重点不突出。在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涉及企业面广量大,重点不突出,引导聚力作用不够强。如吴中区2019年度第一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区政策性奖励共52万元,奖励给52家企业,每家各1万元。

四、加强和改进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继续深化财税领域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细化绩效评价指标,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持续推动政策措施落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国家和省扶贫协作政策,完善对口帮扶工程项目管理程序,严格对口帮扶资金、项目的监管,实现精准扶贫。强化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健全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管理,推动跨部门信息比对的常态化,提升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审核质量。进一步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拨付流程,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实效,促进各项重大政策落实到位。

(三)不断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严格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属,加强后续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的审批流程及手续,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督,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本次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区政府将于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结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围绕“五优五美”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找准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抓好新时代审计工作的重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当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优等生”、绘就新时代最美太湖画卷开拓进取、尽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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