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委、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
经研究决定:
任命孔岳荣同志为区林场场长、东吴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任命陆一同志为区公共文化中心主任,免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顾佳炜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周佳同志挂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颜钰同志为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冯儒生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陈德宇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横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左慧敏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命李彩珍同志为区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任命李文华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命陈太丰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试用期1年);任命徐凌奇同志为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任命张明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张荦同志为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徐酉同志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财政分局副局长,免去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陈瑞兴同志为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任命吴岩同志为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区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张群力同志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陈娜同志为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高澄清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甪直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免去周晓春同志区林场场长、东吴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李青同志区公共文化中心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尤林明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颜文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顾利青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冯鑫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免去陈卫春同志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免去宋炜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免去钱军同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免去高瑾同志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徐琴华同志兼任的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区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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