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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195072/2023-00049
生成日期: 2023-04-10
公开日期: 2023-04-10
发布机构: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吴政办纪﹝2023﹞19号
时  效:
分  类: 其他 综合政务 区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纪要
内容概述:
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
浏览量:

2023年4月1日上午,顾晓东区长主持召开五届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审议《吴中区2023年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

(一)原则同意《吴中区2023年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以下简称《督办项目》),吴中生态环境局要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挂牌督办,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和有效切入点,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督办项目》印发之后要形成一套机制,包括监督检查、过程管控、销号标准等,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全程跟踪、全力以赴完成。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聚焦整改目标,强化时限意识,全力推进落实,确保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销号工作。生态环境局和污防攻坚办要召集相关部门和板块一件一件进行解释布置,一件一件进行技术指导,一件一件明确整改标准。要加强统筹调度,建立“全覆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用好暗访曝光、预警提醒、驻点督查、考核问责等手段,确保压力传递到位。要以挂牌督办项目为切入点,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根源,举一反三、全面复盘,查找漏洞、靶向施策,抓紧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短板漏洞。要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坚决落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

二、听取关于2022年度全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目前,我区行政复议情况严峻,败诉率和复议纠错率都处于高位,案件主要集中在信息公开和拆迁拆违,市委曹书记批示要求“各地应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防止一再出现败诉的问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各地各部门要知己知彼,确保指标排名、案件数量与经济总量相匹配。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确保资源配置、资金配置、律师团队配置充足。要分析原因,专题召开镇长(主任)办公会传达研究,解决好专业力量不强、工作机制不畅、化解力度不够等问题。要加快落实,逐一分析整改、强化源头预防、加强工作保障,主动开展矛盾争议调处化解,切实保障好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确保司法所有力量统筹好相关法治建设工作。

三、审议《苏州市吴中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吴中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发改委要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实施。

(二)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吴中来说,这项工作既是大机遇、又是大挑战,是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关键路径。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做到三个“有”:一是有力量,要一抓到底、高位协调、部门联动,成立区级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将发改、资规、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文体旅等条线的政策、项目、职能整合起来,一体推进、形成合力;二是有亮点,要结合吴中生态资源禀赋优势,加快探索碳检测、碳交易、产业“飞地”等特色亮点;三是有价值,要从产出和转化的角度,努力强化资金平衡,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生命力和可持续性。要主动对上争取,加强沟通合作,学习南京高淳、无锡江阴、宿迁泗洪等地的经验做法,形成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实现机制。

四、审议《吴中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2023-2025)》

(一)原则同意《吴中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2023-2025)》,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二)“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每一任领袖都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农业耕种技术,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亩均产值,保质保量建好高标准农田,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要推动农业更加高质高效,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持续做强农业园区,全面打响“洞庭山碧螺春”“枇杷杨梅”“水八仙”“吴中大米”“太湖水产”“太湖大闸蟹”等农业特色品牌;要推动农村更加宜居宜业,规范农房建设管理,加强村庄环境整治,结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优化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美丽宜居乡村;要推动农民更加富裕富足,大力发展农产品精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帮助农民就业创业,拓展农民多元增收渠道,确保农民共享乡村振兴发展成果。

五、审议《吴中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吴中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二)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三个关键词,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将“一村一品”与吴中的太湖美相结合,与吴中的好山好水相结合,与吴中的农业相结合,以功能性、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建设为重点,高水平连片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和优化服务供给。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优化保障措施,提高乡村建设质量和成效。

六、听取《苏州市吴中区沿太湖圩区退圩还湖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

(一)太湖是吴中的母亲湖,圩区退了,水面积大了,绿水青山多了,就会有更多的金山银山。

(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更高层面、以更远眼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历史意义,包括稳定太湖岸线、增加耕地面积、提升环境质量等。要加快规划落地,水务、资规等部门要积极对上争取,确保5月份完成批文。要优化实施方案,确保年底前完成工程方案、湿地方案、安置方案和资金方案,2025年执行到位。要统筹保障民生,确保补偿到位、安置到位,老百姓的需求全部处理到位。

附:出席会议人员名单

区领导黄乃宏、朱筱菁、吴鼎明、张伟、周学斌、李烨,宋晓华、周黎敏,区政府办全体班子成员等,度假区、经开区、高新区、木渎镇、甪直镇、胥口镇、东山镇、临湖镇、光福镇、金庭镇,长桥街道、郭巷街道、横泾街道、越溪街道、城南街道、太湖街道、香山街道,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供销社、综合指挥中心、涵养办,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吴中税务局、吴中公安分局、吴中交警大队、度假区交警大队、吴中消防救援大队、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吴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吴中生态环境局、吴中烟草专卖局、吴中气象局,城投集团、金控集团、文旅集团、农发集团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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