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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195072/2022-00069
生成日期: 2022-09-09
公开日期: 2022-08-03
发布机构: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吴政办纪〔2022〕32号
时  效:
分  类: 其他 综合政务 区政府常务会议 通知
内容概述:
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会议纪要
浏览量:

2022年7月27日,顾晓东区长主持召开五届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一)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必须”和“四点希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政府各项工作上来,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凝聚奋进力量,为推动吴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与包括香港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在产业、经贸、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务实合作,认真学习香港在打造营商环境和创新平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激发市场活力。要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和工作导向,通过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民众福祉。

二、审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苏州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苏州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汇报,请研究室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二)建设数字吴中,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决策部署的扎实行动,也是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构筑数字经济时代区域竞争新优势的必然要求。

(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提出的具体任务,主动扛起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有力有序推动任务落地见效。要以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太湖新城·数字经济创新港建设为契机,加大产业平台、人才载体建设力度,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生态,培育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产业创新集群。要持续深化“一网通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加快组建运营区大数据公司,着力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加强政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度和满意度。要全面丰富数字化应用场景,拓展数字产业发展外延,深化数字技术在交通出行、社保就业、医疗健康、商贸流通、营商环境、教育文化、生态旅游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打造更具温度的数字城市。

三、审议《关于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五项机制”的工作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五项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的汇报,请应急管理局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制定《工作意见》,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的重要举措。

(三)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持续健全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配齐配强基层应急力量,全力打通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要时刻绷紧灾害防治之弦,把防灾减灾作为谋划工作、推进发展的前提,在项目规划建设、农村房屋改造、大型活动策划等各项工作开展之前,把各种极端情况考虑到位。要及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要做好短时强降雨、雷暴、台风等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和防范应对,加强对项目工地、户外广告牌、高压线下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巡视巡查,确保未雨绸缪、时刻准备。要科学规划提升基础设施防灾等级,备足备好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加强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社会救援与专业力量一体化协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审议《吴中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吴中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汇报,请市场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担起食品安全责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区实际,在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进科学监管,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现代化的形式和渠道,有步骤、分专题、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系列宣传,不断提升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五、审议《2022年吴中区质量强区工作要点》

(一)原则同意《2022年吴中区质量强区工作要点》的汇报,请市场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质量是立业之本,转型之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快质量强区建设,是推进吴中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强质量监督,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构建更加规范公正的市场秩序。要牢牢守住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领域的安全底线,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消费产品、市场环境等领域更高的质量需求,不断提升群众的质量安全感、获得感。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壮大企业质量人才队伍,推动首席质量官制度扩面提质,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着力激活质量提升新动能。要引导企业突出主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形成独有的质量优势、比较优势,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要强化质量第一意识,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增强检验检测等产业的品牌影响力。要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企业参与区长质量奖评选,充分发挥获奖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让优秀企业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文化在行业内广泛传播,助力打响“吴中制造”品牌。

六、审议《东吴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2022-2025年)》

(一)原则同意《东吴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汇报,请卫健委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制定《实施细则》是推进“科教兴卫”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卫生人才资源开发,提升全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拓宽卫生人才引进渠道,加强卫生人才梯度建设,鼓励以临床指导、科研合作、培训咨询等形式柔性引进人才,充分发挥特聘团队和特聘人才集聚效应。要加快推进东吴卫生人才分层培养计划,着力培养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医德医风的各类重点人才,不断扩充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资源。要完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大对人才引进和分层培养的资金扶持力度,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为健康吴中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

七、审议《东吴产业人才专项计划》和《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一)原则同意《东吴产业人才专项计划》和《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汇报,请人社局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坚持以产引才、以才促产,实现产业与人才良性互动,是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吴中“产业强区、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必须牢牢坚持的大方向。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人才引育“供给侧”思维和“适用性”要求,紧扣“产业链”打造“人才链”,根据“3+3+3”产业发展趋势和企业自身需求,重点引育产业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未来工程师,促进人才引育与发展需求协调匹配、人才规模与人才质量同步提升,以“人才高峰”引领“产业高峰”。要加大人才政策落实力度,精简政策兑现流程,优化政策兑现服务,不断提高政策兑现的便利性、及时性。人才办要对各开发区、镇(街道)的人才配套政策进行梳理,实时监督政策兑现,确保按时兑现、足额兑现,要加强政策推广宣传,努力帮助更多人才了解政策、使用政策、享受政策,让好政策发挥好效果、赢得好口碑。要充分发挥吴中生态资源优势,从做优城市人居环境入手,进一步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等配套设施,打造以人为本、便捷舒适的宜居环境,不断增强吴中对人才的吸引力,开创引才聚才新局面。

八、审议《关于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的指导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的指导意见》的汇报,请教育局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民办义务教育在补充公办义务教育不足,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目标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的原则开展学位购买工作,加强资金全流程监管,设立学校监管账户,做好财务审计、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拨付、高效使用。要对全区外来工子弟学校进行排摸梳理,对硬件条件较好、符合办学条件的学校通过民转公的方式逐步转成公办性质;对能够通过改造升级达到相应条件的学校进行提档升级,达到要求后转成公办性质;对剩余不符合办学要求的民工子弟学校逐步分流停招。要依据常住人口规模,科学制定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增加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满足外来工子弟入学需求。

九、审议《东吴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2022-2025年》

(一)原则同意《东吴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汇报,请教育局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教育人才对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性,认真对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强化责任分工,确保政策落地,为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不断优化教育人才队伍,在加强对外招引人才的同时,注重挖掘和培育本土教师人才,实现人才引进、分层培养齐头并进,让优秀教师愿意来、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要全力搭建发展平台,积极落实配套政策,对认定的各类教育人才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最大限度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带动作用,奋力推动全区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附:出席会议人员名单

区领导顾晓东、张华谦、朱筱菁、周学斌、李烨、王乐、陈飞、郁克铭,区政府办全体班子成员等,度假区、经开区、高新区,木渎镇、甪直镇、胥口镇、东山镇、临湖镇、光福镇、金庭镇,长桥街道、郭巷街道、横泾街道、越溪街道、城南街道、太湖街道、香山街道、林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法院、检察院、人大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研究室、编办,团委、科协、红十字会、综合指挥中心,人武部、海关驻吴中办事处、吴中税务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吴中消防救援大队、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吴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吴中生态环境局、吴中气象局、吴中电信局、吴中供电服务中心、吴中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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