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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195072/2022-00065
生成日期: 2022-09-09
公开日期: 2022-07-04
发布机构: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吴政办纪﹝2022﹞28号
时  效:
分  类: 其他 综合政务 区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纪要
内容概述:
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会议纪要
浏览量:

2022年6月25日,顾晓东区长主持召开五届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听取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苏省反馈督察情况涉及吴中区具体问题整改措施制定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环保督察整改办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苏省反馈督察情况涉及吴中区具体问题整改措施制定情况的汇报,请环保督察整改办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向区委常委会汇报。

(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对吴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督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以高度清醒的政治态度、壮士断腕的勇气决心、坚定有力的工作举措,高质量完成环保督察“后半篇文章”。关于退圩还湖问题,要在上位规划指导下,抓紧编制退圩还湖规划,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要加强对上沟通争取,科学合理安排退出时间,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退圩还湖工作任务;关于西山国家森林公园问题,要按照“谁负责、谁制止”的原则,立即停止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违规建设,要科学编制西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严格规范新增建设项目审核审批,全面保护好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资源;关于涉及吴中的其他共性问题,要以钉钉子精神一并做好整改。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二、审议《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应诉工作办法》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的汇报,请司法局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诉讼案件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吴中政府形象、社会稳定和营商环境质量。

(三)各地各部门要建立“2+2”应诉组织机构,确定2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人员负责应诉工作,明确2个科室牵头负责案件办理,包括法制科和针对案件的专业科室,承办应诉案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案件亲自把关、重点督办,符合条件的负责人要主动参与庭审、熟悉案情、依法履职,及时发现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年内实现应诉率100%。

三、听取全区防汛防台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水务局关于全区防汛防台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防汛防台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扎实准备、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以“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防大险、救大灾,有效防范重大台风、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确保安全度汛。要聚焦河湖堤防、在建工程、城乡道路、城市管网、易淹易涝片区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各类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到位。要密切监测天气和汛情变化,实时掌握水情、雨情、工情,及时准确预警,为防汛抢险救灾赢得时间、争取主动。要抓紧完善应急预案,备足抢险物资器材,加强队伍培训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区上下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区防指牵头抓总,各镇(街道)指挥部统筹协调、联动响应,切实发挥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作用,形成防汛工作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能够立即响应、迅速妥善处置。

四、审议《吴中区2022年度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及南北挂钩工作要点》

(一)原则同意《吴中区2022年度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及南北挂钩工作要点》的汇报,请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二)2022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做好对口支援合作及南北挂钩工作意义重大。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聚焦对口地区发展需求,支持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帮助当地老百姓持续改善生活。要深化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各方面合作,进一步激发帮扶地区发展潜能和活力。要结合对口地区特点,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搭建更多实实在在的产业发展平台,实现援受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有效市场的共同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搭建公共平台,完善政策支撑,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援外帮扶工作,形成政府推动、各方参与的援外帮扶合作新格局。

五、听取关于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和要求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吴中消防救援大队、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和要求的汇报。

(二)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事事紧抓不放”的责任感、“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层层压实责任,堵住消防安全漏洞。如果再发生重大非死亡责任事故、火灾事故,以及有亡人的火灾事故,要对相关板块和责任部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全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专项督查,重点聚焦出租房(群租房)、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领域,紧盯“城中村”、农村自建房、老旧小区、高层住宅等重点区域,加大督查、检查、夜查“三查”力度,重点排查整治液化气钢瓶违规使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电动车违规入户充电等问题,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坚决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要推进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6个决不允许”的具体要求,抓好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停放、充电以及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安全。要推进建设工程源头治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装修材料及消防审查验收,完善消防、住建流程衔接,进一步压实消防管理责任,严防失管漏管。要深化电气火灾源头治理,抓好电器产品质量,有效压降电气火灾事故。要持续提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技防能力,加强消防物联网建设,推广安装简易喷淋、感烟报警、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等技防设施。要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按照“多布点、布小点、全覆盖”的思路,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小型、微型消防站,提升应急速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发布、电梯显示屏、户外LED大屏等载体,讲深讲透电动自行车(电瓶)进楼入户充电危害,普及火灾防范常识,提升群众自救能力。

六、审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办法》

(一)原则同意《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办法》的汇报,请民政局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疫情期间,广大社会工作者充分发挥服务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服务弱势群体,传递社会价值,增加社会福祉,为吴中打造更有温度的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在合理规划社区范围、总额控制人员数量、规范优化人员待遇、培养壮大社工组织等方面做好谋篇布局。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要加快基层社会工作站(室)建设,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会资源、社区自治组织“五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资源链接和专业服务优势,推动社会工作者更好地服务社会。要持续宣传社会工作中关于民生保障、服务特殊困难群体、创新社会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社工故事、弘扬社工精神,让社会工作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七、审议《东吴青年人才专项计划》

(一)原则同意《东吴青年人才专项计划》的汇报,请团区委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青年人才是创新驱动和永续发展的源头活水,也是落实中央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现“产业强区、创新引领”发展战略的核心要素。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围绕“3+3+3”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所需,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政策落地,鼓励更多高校大学生来吴施展才华,营造更加“年轻态”的城市发展环境。要聚焦青年人才关心的就业创业、成长成才等“关键小事”,给予全方位、全周期的支持保障,实现办事“一站入口”、政策“一键兑付”、创业“一帮到底”。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团委、人社、科技等部门协同联动、密切配合,聚力打造青年人才工作落脚的“第一站”,以人才“第一资源”撬动创新“第一动力”。

八、审议《东吴国际化人才专项计划》

(一)原则同意《东吴国际化人才专项计划》的汇报,请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东吴国际化人才专项计划》是吴中“1+2+3”人才政策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吴中以国际化视野培养吸引高水平科技人才,为全球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理想栖息地”的具体举措。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政策引领撬动,用足用好人才政策,发挥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抓紧集聚一批全球高端人才,为“一圈一带”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要拓宽海外引才渠道,充分发挥重大科创载体、大院大所等集聚作用,用好海外引才服务机构、同学会、校友会等资源,引进更多海外人才。要提高人才服务水平,突出服务精准化、便捷化,创新海外人才停、居、留便利措施,提供住房、落户、创业辅导等方面的“绿色通道”服务,为海外引才保驾护航。

九、审议《吴中区区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一)原则同意《吴中区区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汇报,请住建局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推行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集中建设,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行为,全面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推行政府非营利性项目集中建设为抓手,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集中统一监管,积极组建全区“一张网”,共同构建更加完备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要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四权分离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资金支付原则上由预算单位负责。要促进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加强自身专业化建设,提高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廉政建设,严防腐败行为发生,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监管效率。

附:出席会议人员名单

区领导顾晓东、张华谦、朱筱菁、张伟、周学斌、李烨、王乐、刘彬彬、宋晓华、周黎敏,区政府办全体班子成员等,度假区、经开区、高新区,木渎镇、甪直镇、胥口镇、东山镇、临湖镇、光福镇、金庭镇,长桥街道、郭巷街道、横泾街道、越溪街道、城南街道、太湖街道、香山街道,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区委办、人大监司工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供销合作社、吴中中专、综合指挥中心、“331”机制办、人武部、海关驻吴中办事处、吴中税务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吴中消防救援大队、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吴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吴中生态环境局、吴中烟草专卖局、吴中气象局、城投集团、金控集团、文旅集团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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