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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亚东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化验室、硫化室、物检室建设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3 15:06:20  来源:吴中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2-66506059

通讯地址: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明溪路18

邮 编: 215104

联系单位: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亚东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化验室、硫化室、物检室建设项目

江苏省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尹中南路1688

亚东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化验室、硫化室、物检室及配套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建设

废气:本项目硫化室产生的废气经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11排气筒排放;化验室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12排气筒排放;化验室酸性废气经碱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12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后,项目废气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化验室、硫化室、物检室等实验室测试过程产生的实验室废水,碱洗塔废水。经现有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烘箱、风机等,由于生产设备均在厂房内,且通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不对厂区噪声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酸、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对物质的成分和形态分析,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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