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文号:苏府复〔2024〕103号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苏州市吴中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WZ-d-010-11、WZ-d-010-17、WZ-d-010-23、WZ-d-010-24、WZ-d-010-28、WZ-d-010-32基本控制单元。
二、调整内容
1.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将长兴街南、大龙港东侧原规划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商办混合/科研/工业研发用地。
2.结合现状落实大龙港水岸线,保留现状商住混合用地,将原规划公园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与防洪设施混合用地;并规划新增一条支路,完善地块间交通组织。
3.结合学校扩建要求,将商城大街北侧原规划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小学用地。
4.优化天灵路北、迎春南路西侧商住混合用地指标。
5.为完善片区功能配套,将澄湖东路北、迎春南路西侧原规划供电用地和公园绿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6.为完善跃进河周边生活配套服务,将迎春路西、跃进河南侧原规划部分弹性用地调整为幼儿园用地和商业用地,并规划新增两条支路。
7.衔接水利闸站建设需求,在新郭港规划新增一处防洪设施用地。
用地指标作相应调整。
附件:用地规划图(点击图片可下载高清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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