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442号)等文件规定,对本土地征收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征地告〔2024〕133号),本土地征收事项内容如下:
1、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2、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地块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甫港村范围内,拟征收集体土地0.0324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各利益相关群体对该征地事项的意见。项目周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和群体对本事项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均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评估责任主体或评估实施单位提出。
三、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天,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四、联系方式
(一)评估责任主体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胜华
联系电话:18915552656
(二)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志刚
联系人电话:0512-6581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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