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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19510/2022-00205
生成日期: 2022-10-09
公开日期: 2022-10-08
发布机构: 吴中区教育局
文件编号: 吴教工〔2022〕112号
内容概述:
关于对困难教职工调查的通知
浏览量:

各基层工会:

为加强工会帮扶工作,区教育工会决定开展困难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摸底调查工作,并将此次调查结果作为2023年元旦、春节对困难教职工送温暖的主要依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困难教职工调查主要针对已经建立工会的单位中的困难教职工(退休教职工只填附件一的表格)家庭。包括因教职工本人及家属患大病、重病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且造成基本生活受影响的困难教职工家庭;因子女读书、赡养负担较重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受影响的单亲困难家庭,因遭受突发灾害等意外事件,生活暂时发生困难的其他困难教职工家庭。以上对象不含已经与单位终止合同的人员。

已办好普惠卡的在职职工,生十种大病,可以填报附件二的表格,上报区教育工会。(已申请过普惠卡补助的不再上报)

二、调查要求

各基层工会在调查困难教职工家庭时,要深入调查,建立档案,做到及时、准确、不漏、不重复;及时就是在11月10日前把调查表报送区教育工会;准确就是认真填报所有调查项目(缺少一项表式不能生成录入全总系统软件,祥见填表说明),真实反映困难教职工的情况。不漏就是凡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能漏报;不重复就是夫妻双方中的一人患大、重病的应由一方上报,避免重复。

三、其他事项

请各基层工会主席仔细审核表格和医药费发票,“造成生活困难的主要原因”栏目应详细填写,工会主席签字栏中请注明自费金额,调查表一式三份,一份学校工会留存,两份加盖公章,并附医药费发票复印件,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区教育工会。联系电话:65259864。

附件:1.教育系统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

      2.吴中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吴中区在职工会会员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修正)》的通知

             吴教工〔2022〕112号关于对困难教职工调查的通知附件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工会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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