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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19510/2023-00013
生成日期: 2023-02-02
公开日期: 2023-02-02
发布机构: 吴中区教育局
文件编号: 吴教普〔2023〕1号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3年吴中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阳光班集体和阳光少年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各学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阳光班集体和阳光少年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选

(一)申报范围

全区中小学(已经获评历届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勿需再申报,直接命名)。

(二)评选标准

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条件保障、教育教学、科学发展等方面高标准开展工作。能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好专职心理老师,阵地建设好;加强培养培训,保证课堂教学,注重学科渗透,积极开展科学研究。

(三)工作要求

请学校对照标准,自主申报,认真填写“吴中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1),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将工作突出且达到标准的学校进行确定并公布。

二、阳光班集体评选

(一)申报范围

全区中小学四年级及以上的班级集体。

(二)评选标准

班风正,学风浓,团结互助,关系融洽,注重身心健康,是充满正能量的优秀班集体。阳光班集体评选注重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学生阳光正气,师生关系融洽,班级凝聚力强等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事迹要求典型、具有推广性。

(三)工作要求

各校对照标准推荐1〜3个。(小学四年级及以上总班级和中学总班级在30班以下的可推荐1个、满30个班级的可推荐2个、满50个班级的可推荐3个。)指导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吴中区阳光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事迹材料要求按通讯稿撰写,表现班集体建设的特点,具有真实性和感染性,事迹介绍不要面面俱到。

三、阳光少年评选

(一)申报范围

全区中小学四年级及以上的广大学生。

(二)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富有爱心、勇于担当、积极实践、青春阳光,是传递正能量的优秀青少年。阳光少年评选注重积极乐观,不怕困难,自强不息,在逆境中成长等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事迹要求典型、生动、感人。

(三)工作要求

各校对照标准,按照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和中学所有学生总数的百分之一比例(四舍五入)组织推荐。指导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吴中区阳光少年推荐表”(见附件3)。事迹材料要求按人物通讯稿撰写,表现人物的特点,具有真实性和感染性,事迹介绍不要面面俱到。

请各学校于2月28日前将“吴中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吴中区阳光班集体、阳光少年汇总上报表”(见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wzqjjkdy@163.com。

联系人:何雪英,联系电话:65255437、13405060200。

附件:1.吴中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2.吴中区阳光班集体推荐表

   3.吴中区阳光少年推荐表

   4.吴中区阳光班集体、阳光少年汇总上报表   

吴教普〔2023〕1号关于开展吴中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阳光班集体”和“阳光少年”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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