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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28312/2021-00037
生成日期: 2021-10-29
公开日期: 2021-10-29
发布机构: 吴中区越溪街道
文件编号: K1228312/2021-00037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越溪街道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社区(村)、各相关单位

为进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1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2139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委办202143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越溪街道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原街道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徐学明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吴静波街道党工委委员

张宇松街道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员:吴 越 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张娟芳街道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办公室主任

沈建华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朱云健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敏 街道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

刘书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雨梅街道集成指挥中心副主任

石莉芳街道纪检监察室主任

肖爱国街道司法所所长

牛照磊  越溪派出所副所长

周大飞  越溪交警中队队长

街道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部署,办公室主任由吴静波同志兼任,肖爱国、牛照磊兼任副主任。

今后,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部门或单位领导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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