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吴中区财政局2020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吴财监﹝2020﹞1号)《吴中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吴政发﹝2017﹞112号)《关于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吴政规字﹝2012﹞8号)《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苏府办﹝2013﹞196号),我局决定对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核查目的
通过财政监督核查,全面、真实掌握吴中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针对核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和政策执行。
二、核查内容和重点
2019年度下达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养老补助对象申请、审批手续和台账资料定期复核和动态管理情况,并根据现场核查情况进行延伸核查。
1.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专项资金的收入、使用效益情况;
3.重点关注内容:①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查阅政府援助对象申请审核材料,核对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结算情况;②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项目:核查服务人数及服务情况,与申请运营补贴时提供的数据是否一致;③民办养老机构项目:核查实际床位数,吴中区户籍老人入住情况,与申请建设、运营补贴时提供的数据是否一致;
4.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5.制度执行,有关单位是否严格遵照《关于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执行。
三、核查单位
本次核查单位为区民政局,抽查1-2个乡镇,2家民办养老机构。
四、核查组成员
我局监管科、社保科工作人员
陈歆(执法证号:JSZF05010891)
孙东珣(执法证号:JSZF05010238)
五、核查时间
自2020年6月22日起开展相关核查工作。
此次公示期为2020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地址:吴中区迎春路171号,邮编:215128,联系电话:0512-65284097。
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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