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 吴中欢迎您! 用户登录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img

苏州市吴中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站式服务中心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你承诺,我发证!
发布日期:2021-09-18 13:58:47  来源:吴中区行政审批局浏览量:

9月16日,区行政审批局与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提高审批效率,大开“方便门”。聚焦群众办事“路程远、耗时长”难题,区行政审批局与区交通运输局联合推行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道路货运业务不再收取车辆证明、驾驶员信息、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将申请材料由6项减为3项;港口业务不再收取设施设备证明、技术管理人员证件、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将申请材料由9项减为5项。于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发放许可证件,实现“承诺即发证”。

强化审管联动,筑牢“监管链”。区行政审批局与区交通运输局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将采用告知承诺制获得行政许可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交通执法“双随机”检查系统,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形式审查并作出许可决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形成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全流程闭环。同时,双方加强数据共享,对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属实或限期不履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查处并及时撤销行政许可。

    加快制度推广,按下“快进键”。区行政审批局将大力推广告知承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现场推广等方式多管齐下,讲政策、话便利、解疑惑、答问题,让具备承诺条件的申请人不再需要“翻箱倒柜”找证明,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同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后续监管方式,使市场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合力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平公正。

    告知承诺制的实行,让“一纸承诺”代替了“一摞材料”,最大幅度精减申请材料、精简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将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突出“用户思维、客户体验”,切实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

.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支持IPV6
备案:苏ICP备10060399号 网站标识码:3205060031 公安部备案号:320506020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