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认真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


时间:2008-10-10 9:00:08 来源:财政局 点击:   

 

  根据省、市纪委、财政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吴中区近期全面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
  一、建立工作班子。按照工作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建立联席会议,明确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完善清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保证,对清理范围和清理工作基准日、清理要求和内容、工作实施进行了具体的步骤,明确了清理材料的报送要求,同时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
  二、明确阶段职责。吴中区的清理工作采取区清理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单位自查自纠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整改总结阶段。通过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清理工作的要求,建立了清理工作责任制,如实反映情况,认真清查、核实、登记。有关领导和专项清理责任人,对清理工作中上报的各项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项数据报表有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章。专项清理的结果在本单位进行了公示,对无任何房屋、土地资产及无房屋土地租赁情况的实行了零报告。并建立了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核实清查结果。通过对清查结果确认,1、房屋土地清查反映:全区213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参与了清查工作。其中:区级行政单位 40户,事业单位88 户,镇区级行政事业单位85户。房屋清理面积为:135.97万平方米,价值为13.47 亿元;2、土地清查面积为188.22万平方米,价值为9463.44万元。并按照规定要求,严格区分自用、出租、出借、闲置等状况,对经营收入的分配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
  四、纠正存在问题。主要问题有:1、少数部门领导及资产管理人员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的随意性还是比较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资产管理责任机制。2、个别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擅自资产出租、出借等行为时有发生;已经投入使用的房产未按财务规定入帐;处置资产也不及时;单位还没有完全做到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的完全脱钩。3、管理制度薄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有的执行不到位,有的资产有人使用,无人管理,资产使用人对资产的管理责任心不强。4、有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都一一发出整改意见。
  五、强化整改措施。1、巩固和扩大清理成果。根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清理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规范管理,做到党政机关与富余、闲置资产经营的完全脱钩;2、加强宣传,健全制度。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出现的薄弱环节,组织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加强对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性。针对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强化审批意识,加强基础工作;3、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深入行政事业单位调查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资产管理办法,监督单位执行;对可以经营的房屋土地,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投资、收益台帐,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提高透明度。进而更好地实现从制度和源头上杜绝私设小金库、乱发滥发钱物,堵塞滋生腐败现象的漏洞,配合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资产的管理水平与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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