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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吴中区统计局根据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了《吴中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制度》共分十条。明确了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限定依据,实施统计行政处罚必须坚持的原则。规定了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拒报统计资料,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违反统计从业资格认证制度、违反统计基础工作制度、进行非法统计调查的行为作出罚款处罚,以及加重或减轻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基本标准。 该《制度》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必将进一步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统计行政处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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